中国机经网代理商申请



代理体系构成

1.1中国机经网 代理体系由北京机经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机经网")市场部、中国机经网 业务授权代理商(以下简称"代理商")组成。
1.2代理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a)代理商必须是在工商局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规企业;如个人希望获得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和法人代理有区别,具体可参照具体管理办法规定。
(b)对机械行业有一定的了解或者在机械行业拥有一定人际关系的代理商可优先考虑。



代理商发展程序

2.1申请:申请单位向市场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
(a)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名单(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b)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c)申请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2审核:市场部对申请单位提供资料进行审核。
2.3授权: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中国机经网 销售授权代理协议。



有效期限及适用范围

3.1本管理办法自2004年06月0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05年12月31日止。(注:代理商完成广告销售任务的额度自2004年6月01日起统计),就2004年度内代理商管理而言,此前相关政策与本管理办法相悖者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3.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



解释权与裁定权

4.1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与裁定权归北京机经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
4.2北京机经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随时根据需要修改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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